无物管老旧小区 如何“容光焕发”
2015-09-30 2044

光明新区美景花园不美:美景花园建成以来的20年里,只在短短的五六年时间里曾有两家物业公司进驻,第二家物管因为居民拒交物业费而退出后,至今没有物管接手。在各地,没有物管的小区并非仅美景花园,且大多数是老旧小区,居民自身、相关部门等各方应如何行动,让这些老旧小区“精神”焕发、“美貌”重现?

  @朱慧松:小区业主不能当局外人

  要解决无物管小区的管理问题,小区业主不能当局外人,也不能一味指望职能部门伸援手,要真正把小区当成自己的大家园,齐心协力管理好,如就召开业主大会、成立业委会等问题,可以“内部挖潜”,推选小区里的热心人士牵头来进行物业管理。这些人员本就是小区居民,在管理上肯定会上心,同时和大家沟通起来也会更加顺畅。对于物业管理费用,业主们要不推诿、不回避,积极缴纳,而小区的各项收入和开支要做到公开透明。遇到问题,大家集思广益,积极协商解决。

  @袁斗成:给物业公司建立评估机制

  物业公司和业主是利益共同体,却又是欢喜冤家。诚然物业管理是有偿服务,而业主拖欠物业费则是两败俱伤。但相对来说,物业收费“一言堂”,费用使用不清不楚是引发矛盾的“火星”。关涉物业费收取,物业公司要晒明白账,尊重业主的知情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。

  但实现公平的博弈,首先是力量的对等。如果没有业主大会和业委会,物管公司只会“任性”。显然,规范物业收费,降低业委会成立的门槛、简化程序只是第一步,还要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审核。特别是物业管理质量如何,有关部门要结合明查暗访和业主的打分,建立物管的评估机制,推出黑名单和分级管理,依托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,逐步提高业主自治能力,尤其是动用“钞票选择权”,倒逼物业公司守法。要是物业收费和使用仍然不清不楚,业主的力量仍然薄弱,两者之间的“美满姻缘”不过是美丽幻想。

  @童其君:必要时刻要伸出“有形之手”

  美景花园并不美,而是大煞风景,这样的事说穿了,都是市民身边的琐事,然而这些琐事不解决,可能把您折腾个天翻地覆。如何帮助这样的小区顺利过渡到物业时代,是对相关部门的考验。人民政府为人民,政府工作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,希望政府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,并且伸出“有形之手”,在还权于民的同时做好外围制度建设,让大家的生活更加便利。

  @程绍德:应树立物业服务有偿消费观念

  老旧小区由于基础设施存在先天不足,管理难度大、成本高,原本就很少有物业愿意主动介入管理。而且,老旧小区中的大多人都是老年人居民或租住户,物业服务有偿消费的观念较差,拒交物业费的现象很严重,物业严重亏损,物管公司只能被迫撤离小区。

  作为居民,没有人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环境脏、秩序乱、治安差。既然如此,就应该多体谅物业的难处,积极配合他们搞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,主动交纳物业费。即使是对物业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,也可以提出来,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办法,而不是采取拒交物业费的做法与物业对抗。唯有如此,才会有物业愿意走进老旧小区,并且有能力保证服务质量,让小区“精神”焕发。当然,这首先需要居民树立物业服务有偿消费的观念。

  @北极苍狼:“业主自治”或是好出路

  事实证明,一些小区在业主自治之下,大都运行比较良好,业主满意度高,关键是物业管理费得以大大降低。其实,物业管理无外乎就是保洁、安保、设施维修维护、绿化等几项常规工作,而这些工作几乎全部可以在社会上找到专业化的公司来做,因此以“业主自治”的方式,聘请专业化的公司来做物业的某一项,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,不失为是一条较好的出路。但目前而言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,主要问题在于小区无法形成有权威性的业主委员会,同时,整个社会缺乏一套标准的“业主自治模式”的管理体系以及法律体系,一些试点好的做法没有传承,大家各自搞各自的,无法相互借鉴,共同提升。因此未来推动业主自治,需要政府牵头,总结全国的相关经验,加以引导和支持,从而发挥“业主自治”更好、更积极的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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